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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代理项目

发布时间:25-12-31    发布人: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

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类型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项目类型

服务类

 

(招标编号:WH2026-002-010802)

项目所在地区: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人为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五环股份与被执行人宋景明联营纠纷一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西中法经-初字第085号民事判决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陕民一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联营协议有效,予以解除。2、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宋景明偿付原告五环股份投资款2230782.36元。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宋景明支付原告五环股份经济损失补偿99万元。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驳回原告五环股份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557万元,五环股份2.61342万元,宋景明1.74228万元。”2003年5月20日,五环股份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03)西执民字第114号。在执行过程中,因宋景明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西中法执民字第1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陕民一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目前,本案处于终结执行状态。

    现经查,本案被执行人已因另案被采取刑事措施。故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五环股份拟聘用律师事务所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查找、落实被执行人资产并申请恢复本案执行工作。

三、招标范围:民事案件代理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程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机构。

2.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团队要求:拟派服务团队至少包含3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团队成员均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且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 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为3家及以上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事务案件代理服务,需提供法律服务合同首页、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14时00分

递交方试:报名电子文件传给联系人,纸质报名文件送达至五环集团企业发展部。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密封后于开标前送达五环集团企业发展部。

开标时间及地点:五环集团企业发展部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14时00分

六、其它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至五环集团企业发展部,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环(集团)股份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西街158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29-83524287